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开出后,对其中条款的修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容许任何形式的修改
B.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修改
C.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由申请人通过开证行办理修改
D.买卖双方都可直接要求开证行修改
A.不容许任何形式的修改
B.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修改
C.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由申请人通过开证行办理修改
D.买卖双方都可直接要求开证行修改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2006年8月5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买卖以电传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卖方发出了已经签署的“售货确认书”(Sales Connmation),其主要内容为:数量3万套,单价30美元,总价90万美元,价格条件是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某港交货,并明确要求买方在同年9月5日以前,向卖方开出百分之百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8月20日,卖方收到了经过买方签字的确认书,但买方将确认书中的CIF条件改为托盘运输条款。9月2日,卖方收到了经过买方开出的信用证,金额与确认书相符,但信用证种类与价格条款等却与确认书原有规定存在重大差异。其一,信用证并非保兑:其二,确认书原定的CIF价格条件变成了托盘运输条款。据此,卖方于9月下旬电告买方拒收上述信用证,并将信用证退给了开证银行。此后,双方未能就确认书条款与信用证条款的差异达成一致,导致此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现回答以下问题:
第6题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L/C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即使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也必须付款。 ( )
第8题
A.信用证或销售合同中是否有对受益人或我行不利的条款
B.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
C.已过装效期的信用证,不得办理打包贷款
D.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货款回笼情况
第9题
1992年6月6日,我某进口商与某出口商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销售“白卡纸边(废纸)”300公吨,价格条款为FOB香港640港元/公吨,货款总额为192000港元,交货日期为1992年7月底前,目的口岸为福建省某码头,付款方式为买方于交货目前14天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写明“此合同开出L/C方为有效”。
1992年6月6日,进出口方和货物的实际用户某外贸公司经销部(以下简称用户)三方,就前述合同货物的品质和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检验等问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出口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纯白的卡纸边”,“不得有任何杂物混杂其中”;用户“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10天内就该货物品质做出检验并提供书面证明”。
进口方于1992年7月30日开出了信用证。随后派船将出口方实际交付的246公吨废纸从香港运至福建某港。
1992年8月27日,中国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书,该检验书证明,货物抽样检验结果为:白卡纸边重量占34.96%,杂纸和禁有物的重量分别占61.37%和3.67%。评定结论为:该批货物与合同及协议书要求不符。
在随后的协商处理过程中,出口方口头上同意进口人先将合格的废纸挑出来使用,以后再就不合格的部分协商处理。进口人称,用户已据此将其中20吨合格的废纸挑出来使用。但进口方和出口方未能就剩下的226公吨废纸的处置达成协议,进口方遂将争议提请仲裁。诉称:出口商交付的货物的品质与合同及协议书的要求不符,明显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据此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
(1) 裁决要求退货并退还货款157440港元及其利息;
(2) 要求赔偿进口方的经济损失人民币88000余元;
(3) 要求裁定出口人支付全部仲裁费、办案费。
但出口人在其答辩书、开庭时的辩论以及开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
(1) 协议书规定丙方(即用户)“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10天内就该货物品质做出检验并提供书面证明”。而进口人提供的检验证书载明进口日期为1992年8月15日,出具检验证书的日期为1992年8月27日。因此该检验证书因迟延作出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2) 进口人已使用了该批货物中的大部分,应视为其已放弃退货主张,接受了该批货物。剩下的部分废纸由于进口人擅自解包,致货物浸泡受损已丧失了索赔的权利。
(3) 出口人依照合同约定在1992年7月底已备货,并租船存放货物。由于进口人迟延开出信用证,致使出口人遭受了巨大损失,进口人应赔偿被诉人租船费用的损失。
请对以上仲裁申诉作一裁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