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均要争取产权的,可采用的方式是()A.竞价的办法,谁出价高由谁取得,取得
对于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均要争取产权的,可采用的方式是()
A.竞价的办法,谁出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B.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以确定其价值,双方平分
C.竞价的办法,谁出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部分补偿
D.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以确定其价值,和夫妻双方的报价孰高采用谁的报价
对于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均要争取产权的,可采用的方式是()
A.竞价的办法,谁出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B.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以确定其价值,双方平分
C.竞价的办法,谁出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部分补偿
D.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以确定其价值,和夫妻双方的报价孰高采用谁的报价
第1题
A.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B.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二人离婚时,杨某认为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
D.二人离婚时,王某认为购买此房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所以自己拥有一半产权
第2题
A.关于婚前买房:小红、小明共同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或小明,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B.关于婚后买房:小红和小明用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或小明,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C.关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3题
周某(男)与吴某(女)于1995年5月1日结婚。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难以共同生活下去。
2006年8月27日,妻子吴某提出离婚。双方于2006年10月17日协议离婚,约定:一、婚生子小明归妻子抚养,丈夫周某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小明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夫妻各分担一半,至小明能独立生活时为止;二、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有财产具体分割如下:房屋一处归妻子吴某所有,由吴某一次性支付给周立新25万元;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归吴某所有;丰田汽车一辆归丈夫周某所有;建设银行存款12万元,由两人平分,各得6万元。
2007年初,吴某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用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另外开户投资于股市,获利达20万元。吴找到周,主张这一部分财产自己也享有所有权,应当与周某平分。而周某却认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现在的20万元财产应当归自己所有。多次协商不成后,吴某于2007年6月起诉至法院,认为协议离婚前周某炒股所得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自己不知情,周某未如实告知,对于周某这一部分隐匿的财产,要求法院进行再次分割,由周某支付自己人民币10万元。而周某则辩称已与吴某协议离婚,双方已经进行了离婚财产分割,不应再进行财产分割。
问题:离婚时周某隐藏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吴某是否有权请求重新分割?
第4题
A.夫妻共同财产
B.该房屋属夫赛共同财产,其增值收益属股某个人财产
C.殷某个人财产
D.该房屋属股某个人财产,其增值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第5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6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7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已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8题
A.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B.房产证在结婚登记后办下来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C.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该房产既不属于王先生也不属于赵女士
D.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但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该房屋属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第9题
A.办理央产房上市,必须本人去,不能委托
B.办理央产房上市,必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房本原件
C.需要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件,若购房合同丢失,可到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住房管理部门调档,复印后盖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公章
D.办理央产房上市需要公共维修基金缴纳证明,公共维修基金在办理上市时交给蓝岛交易大厅,由蓝岛交易大厅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