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根据蒋某的指定,向扬达公司购买一台大型设备,出租给蒋某使用,由扬达公司直接支付给蒋某,蒋某在该设备装完后发现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蒋某可以向扬达公司主张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B.胡某对蒋某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设备是由蒋某选定的
C.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扬达公司只对胡某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蒋某仍应向胡某支付约定的租金
ABD
解析:本题中的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七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出租人对于标的物缺乏足够专业的知识、信息、经验和处置能力,而且其是根据实际用户的指定购买特定的标的物。因此,因选择错误导致的不利后果或者风险,应由实际用户负责。故B项正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故D项正确。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后,蒋某可以向扬达公司主张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故A项正确,C项错误。故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