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下列法条所涉的法定概括转移制度的内涵。《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
第1题
第4题
第8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B.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D.破产撤销权、行为无效、破产追回权是完全不同的三种制度,应予以区分
第9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B.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C.破产撤销权、行为无效、破产追回权是不同的制度,存在本质差异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10题
A.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B.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C.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矛盾
D.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