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某制造商签订了一项以安特卫普船边交货(FAS Antwerp)为价格条件出口重型机械的巨额合同,由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付款,信用证规定卖方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签发的已在安特卫普提货的证明。货物及时备妥装运,但到达安特卫普后买方却不提货,由于卖方未收到买方的证明,无法根据信用证收到货款。经过长达一年的交涉,卖方虽然得到赔偿,但仍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卖方与国际商会联系并对跟单信用证制度作为付款保证提出异议。因为该公司在签约前,曾与银行联系,得到如下答复:“跟单信用证对买卖双方都是一种安全的支付工具。”卖方根据上述解释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但使其失望的是付款并无保障。因此,该公司向国际商会提出质疑:“信用证制度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请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你认为是信用证制度存在问题吗?
第2题
A.审查投资者自行取来的由其打印的证券账户持仓信息截图
B.审查法人单位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并确认是否加盖该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C.审查收入证明是否加盖了其任职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
D.审查由银行柜台出具的存款证明,并核验银行加盖的相关印鉴和出具日期
第3题
A.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具有使用范围广、灵活、简便等特点
B.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凡是收款单位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只要委托银行就给办理
C.委托收款不受地点的限制,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
D.银行不负责审查付款单位拒付理由。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一种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即由收款人先发货或提供劳务,然后通过银行收款,银行不参予监督,结算中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因此收款单位在选用此种结算方式时应当慎重,应当了解付款方的资信状况,以免发货或提供劳务后不能及时收回款项
第4题
A.拓展了“有权拒绝开户”的适用范围
B.《通知》首次提出,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行为,应当审查、判断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
C.根据审查、判断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
D.对于没有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开户”
第7题
A.收付实现制
B.现金收付制
C.现金基础
D.权责发生制
第9题
A.收付实现制
B.现金收付制
C.现金基础
D.权责发生制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