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模式简评——政府责任“最小化”的得与失 在社会保险制度转型国家中,智利无疑是一个富有代
这是对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创新是对社会保险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大贡献。在“智利模式”中尽管政府仍承担着制定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责任并且具有较好地解决劳动者代际矛盾、避免福利国家养老保险财政危机和增加国民储蓄等优点但必须指出的是“智利模式”同时也具有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互济功能、并未减少新制度运行成本、更易受经济危机冲击等缺陷。“智利模式”产生于特定的社会、政治背景是社会保障领域极端性的变革它为社会保险制度转型提供了新鲜的经验但没有一个国家完全照搬“智利模式”表明了它并不具有普遍性。社会保险要走出恶性循环的死胡同就不能由政府包办个人责任的适度回归、市场机制的适度引入、民间力量的适度渗透以及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对于矫正传统社会保险制度中个人过分依赖政府及效率较低的弊端确实是一些有效的良方。然而社会保险改革也不应当走向私有化与个人负责的极端因为这样会失去社会保险制度的风险共担、互助互济的本源意义和促进社会公平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