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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孙某刑满释放后被父母拒之门外,邻居也躲着他。黄社工说服孙某的父母接纳儿子回家,并邀请孙某参加社区青年社交小组。在社区宣传中黄社工还特别向居民讲述关于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的案例。在社工的帮助下,很多邻居开始接纳了孙某,孙某也逐渐树立起了自信心。在上述案件中,黄社工的工作改变了孙某与()之间的互动。

A.工作单位

B.家庭

C.同辈群体

D.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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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孙某刑满释放后被父母拒之门外,邻居也躲着他。黄社工说服孙某的父母接纳儿子回家,并邀请孙某参”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关于累犯,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25周岁的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2年

关于累犯,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25周岁的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2年又实施绑架罪。赵某不构成累犯

B.钱某17周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后在假释期间又实施抢劫罪。钱某不构成累犯

C.28周岁的孙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6个月拘役,刑满后第2年又实施抢劫罪。孙某构成累犯。

D.35周岁的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第10年又实施绑架罪。李某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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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被告人孙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于2007年7月刑满释放。2011年5月5日中午,孙某给儿子孙某某(1995年5月5日生)过生日后,二人将同村的5岁男孩和某绑架并向和某的父亲索要30万元,因和某认识孙某父子,二人怕罪行败露,于当日将和某残忍杀害。本案中,孙某不构成()。

A.教唆犯

B.主犯

C.累犯

D.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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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下列案件中不符合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延长至30日的是()。

A.犯罪嫌疑人甲将邻居王某杀死,之前甲因抢劫被判刑10年,1年前刑满释放

B.犯罪嫌疑人乙从其居住地M县盗窃1辆摩托车后,逃至N市抢劫作案1起

C.犯罪嫌疑人丙两年间实施盗窃2起,敲诈勒索1起,诈骗2起,均构成犯罪

D.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吴某共同对一过路妇女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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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给定资料1.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

给定资料

1.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近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使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儿童发展纲要,将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家庭虐待是威胁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雷先生在龙岗一家工厂打工.月收入约3000 元,妻子黄女士没有工作,在一间面积约10平方米的单间里照顾孩子,孩子小乐在2012年4 月从老家来到深圳父母身边。一家三口租住的单间没有窗户,月租金200多元。雷家房东、邻居反映,小孩多次被母亲打哭,并曾为此事向有关部门投诉。男童小乐曾在凌晨两点穿一件单衣被家人赶出家门,称其头被打.“站在走廊里,一直在哭”.夫妻也有吵架。

2012年11月29日中午,3岁儿子小乐吃饭时不听话,黄女士打屁股进行教育.致使小乐摔倒撞伤头部,经法医鉴定,伤情严重到需进行开颅手术。经向法医了解,此种情况一般会被鉴定为重伤,雷先生及黄女士已涉嫌刑事犯罪。

小乐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是你打的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小乐的爸爸说:“我自己的孩子。应该好好教育,打是为他好,不施加一点暴力是教不好的。”

虐童事件余波未了,又一起令人难以忍受的残害事件接踵而至:因为怀疑非己亲生.广东男子林某3次用开水淋烫7岁女儿小蓉,致小蓉全身皮开肉绽,奄奄一息。而此前。还有4岁男童疑遭继母虐打致右侧颅骨缺失大半、8岁男童不堪忍受父亲打骂离家出走等事件.甚至连幼儿园也有虐童新闻频频曝出。如温岭幼师拎男童耳朵事件等。

魔手为何屡屡伸向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除了施虐者自身人格缺陷和心理扭曲之外.社会有没有失责之处?

实际上,虐待儿童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2011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律师D就曾指出:全国各地之所以频繁出现父母虐待子女事件,与众多的虐儿案件没能走到司法程序有一定关系。也就是说,现实中,虐待儿童者——特别是父母,往往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一些国家,任何人,包括政府机构,在发现儿童虐待案例时,都会第一时间通知儿童虐待防治机构,由他们指派儿童保护专家到场协调处理。父母若被发现有虐待儿童的行为.防治机构就会出面“接管”孩子,并申请有关部门对其父母进行制裁。小乐事件发生时.妇联曾参与解决.但因其强制力不够而演变成现在更为悲惨的事件。而一起起虐童事件的发生也呼唤着我国应尽快成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

3.2012年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具男孩尸体。年龄均在10岁左右。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贵州省委省政府和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毕节市立即成立了工作组展开调查。

经初步调查和勘验,5名男孩已排除外伤性致死和机械性窒息死亡.尸检结果显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据介绍,在发现小孩死亡的垃圾箱内有木炭生火取暖的痕迹。

经过有关部门走访排查,5名死亡男孩身份得到确认,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死者A的父亲称。5个孩子三周前相约出去玩后就没有回来。期间有家长和老师多次到海子街镇和七星关城区寻找,直到接到派出所通知才知道孩子出事。

据死者B和C的父亲介绍,5个孩子中有4个处于辍学状态,尽管老师屡次劝说.但他们都以“成绩不好,不想读书”为由拒绝上学。5名男孩时常相约出去玩耍,有时几天不回家,当地派出所曾多次将孩子送回家。

4.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境内多山,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00公里,事发当夜.当地最低气温为7℃左右。在这个并不算非常寒冷的天气里,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实属人祸而非天灾。有目击者称,孩子们曾在旁边拆迁工地滞留,住在用塑料篷布、水泥砖和三合板简单围起来的窝棚里。

2011年年末,曾有过一份给流浪儿的温暖“红包”——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通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基本实现无流浪的未成年人。那么,毕节这5个“街面上”的流浪儿,怎么就没有进入有关部门的救助视线?5个孩子“抱团”流浪在外,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来去无踪,有目击者注意到.孩子们在事发垃圾箱旁边“居留”好几天,而且街道办事处就在附近。难道没有一位工作人员留意到这几个孩子吗7 政府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如此迟钝,没有理由可以辩解。儿童是特殊群体。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对儿童给予特别保护。一方面,官方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机构首先难脱其责。另一方面.有不少人注意到这几个孩子,但没有人有所行动,将他们送去救助站或者联系救助站。这是人心的冷漠.也是人们对社会救助机构的不了解和不信任。

这起悲剧暴露出不少问题,值得引起反思与追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检举控告。但从实际情况看,“共同责任”俨然变成了“共同缺失”,进而埋下了隐患。这中间.无论是父母未尽监护之责,或者是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能,都表明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这部应时而生的部门规章已经走过近十个年头。这部法规一举改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公民的权利遭受随意侵犯的状况,赢得了公众广泛认同。但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流浪人员不愿去救助站、救助站主动实施救助力度不够大.以及法规若干条款本身存在缺漏等问题。

社会的正常有序运作,还离不开民间公益组织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对弱势人群救助方

面,民间组织的参与可弥补政府反应缓慢、程序复杂等诸多不足。每年冬天,许多城市都有爱心组织和人士为流浪人员送棉被、冬衣等生活必需品。这类公益活动应得到政府部门的肯定与支持。如有民间组织关心这群流浪少年,劝说他们回家或给予照顾,悲剧也可能不会发生。

这些男童本不必躲进垃圾箱内取暖,但因为家庭、社会和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出手.为他们生起温暖之火,这才掐灭了他们生的希望。这一起偶然发生的悲剧性事件.是由许多不该发生的情节组成。只有全面查究个中细节,才可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5.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一些幸运的孩子随父母拥入城市,但更多的孩子留在了农村,他们由自己的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照料.人们习惯称他们是“留守儿童”。“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心里闷得慌,安全无保障.生活没希望。”这则顺口溜.反映出许多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2012年春节过后,嵩县田湖镇和店村10岁的小龙还未迎来和煦的春风.就伴着寒风离开了这个世界。

2月12日,小龙和3个小伙伴玩耍时,被邻村一名青年打死。家人寻找一天两夜后.最终在水渠里打捞出了小龙的尸体。

据小龙的爷爷介绍,由于家里条件比较困难,他儿子和儿媳常年在深圳打工。孙子小龙由他和老伴儿带着生活。事发当日21时许,外出玩耍的小龙还没有回家,找了一个晚上.他们也没有发现小龙的踪影。第二天一大早,听说小龙曾跟本村的小朋友一起玩,他马上找到那个小朋友询问小龙的下落,却被告知:小龙被一个青年人殴打后拉走了。一听到这个消息.爷爷慌了,连忙找同村的人一起寻找小龙。中午时分,村民发现村:外的水渠岸边有血迹.便怀疑小龙被扔进了水渠里。直到2月14日9时许。小龙的尸体才被人们从水渠中打捞上岸。

2013年7月25日,四川凉山的罗女士年仅4岁的女儿彤彤,被66岁的邻居宗某猥亵.致其处女膜破裂,并感染出现败血症,一度生命垂危,辗转冕宁、西昌、成都三地求医。

凉山州冕宁县新兴乡耳子厂村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罗女士的丈夫正在服刑.她则在冕宁县城打零工.4岁的女儿彤彤平时在家中由爷爷奶奶照顾。

罗女士说,7月25日上午,彤彤的爷爷奶奶出门了,66岁的邻居宗某来看电视。在此期间.宗某将彤彤抱在怀里.将他的手指插入了彤彤的下体……

被宗某猥亵后,彤彤开始发高烧,随后被送到冕宁县医院。3天后,病情并未减轻,随后被送往西昌。4天后。一度生命垂危的彤彤被送到了华西妇女儿童医院。严重的细菌感染,引发了一系列的病情,腹膜炎、盆腔积液等多器官功能衰竭,后又发展到败血症,孩子最高烧到40.3℃。陪着彤彤入院的姑姑。都觉得孩子可能挺不过去了。

性侵害案件中的成年犯罪者,一般都是被害女童的邻居、同村人或家长的朋友、亲属。成年人一般采取给零花钱、买糖果、方便面或买衣服等理由,哄骗被害人后实施性侵害.不少案件中存在多次、长期侵害。

当地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认为.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监管.是其容易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之一。“留守的老人照顾不周全,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自己外出很容易受到欺骗。”

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我国农村地区对于留守儿童的社会服务工作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目前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各方面的安全保障都成问题,包括性侵犯、溺水死亡等.在安全管理上面临很大的障碍。因此,佟丽华认为,目前在农村的社会服务方式应该有所创新。

四川卫视曾播出一期题为“八岁男孩变‘僵尸”’的节目。说的是重庆市开县白桥乡8岁男孩小舒在父母南下深圳工作后,就与爷爷奶奶住在深山。一次他在学校晕倒后,夜晚便开始出现“僵尸附体”,手足僵硬,龇牙咧嘴,自称“我要喝血”、“我是被你们舒家杀害的左宗棠,我要报复你们”.最长的一次持续了4个小时。父亲回乡带儿子四处寻医,经心理医生检查后发现他患上了歇斯底里症.也就是癔症。

“留守儿童”是个特殊群体,因为父母出外打工后缺乏关爱.农村大量“留守儿童”容易出现心理发育乃至精神健康上的问题。癔症发作就是突出的表现.患者下意识的表演为的是争取别人关注自己。家长平时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交流和关心.遇到孩子出现心理问题一定要沉着应对.最终解决办法还是打开他们的心结。

据统计,到2011年,作为农村劳务输出大省,安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约250万.占全省中小学生总数近35%。

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开始.安徽省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财政设立6000万专项经费,用3年时间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建设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为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配置3000元的电视机、电话、电脑或图书等有关设施设备.3 年内覆盖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努力做到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

为了给这些留守儿童搭建起“亲情桥”,2011年安徽省启动“亲情电话工程”.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安装“亲情电话”,留守儿童可以通过拨打“亲情号码”与远在他乡的父母联系。

“我们按规定向每个留守儿童提供两个全国亲情号码。每个亲情电话按每个留守学生1.2 元/月的标准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付,每年收取10个月费用。所有亲情电话无须缴纳基本功能费,通话费全免。对于电话费的报销问题,我们有专门的教育经费来支持。这在各个学校都是按留守儿童的数量拨付的。”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建成1.4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全省留守儿童都可以在全部已经建成的留守儿童之家拨打免费亲情电话,实现和远在异地的父母异地“团聚”。

6.2013年12月19日,是留守少年孙某的19岁生日。当天,孙某因涉嫌盗窃被荆州市公安县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

别人过生日都是高高兴兴地和家人、朋友吃饭或吃生日蛋糕,而孙某却不一样,在他19岁生日当天.因为盗窃.他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小学一年级那年,孙某的父母离婚了,他跟着爸爸生活,但爸爸长年在外打工.根本没时间照顾年仅7岁的他。孙某说,有时候太饿了,看到一些农户家没人,他会进去偷点吃的.以至于发展到偷一些财物。小学毕业后孙某就辍学在家。2010年10月27日,孙某和曾某因为盗窃被拘留15日。次年3月27日,孙某到毛家港镇某网吧上网时.盗走收银台内的千余元现金。后来,他又在一家手机店盗走2500元现金和2部手机。几次下手轻易成功.他也变得更加疯狂,看到东西就想偷,即使有些东西不值钱。仅2011年4月,他作案就达6起之多。2011年4月16日,孙某被刑事拘留,因未满18岁,公安县人民法院从轻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2012年7月,孙某刑满释放。时隔3个月后,他再次干起了“老本行”。11月19日.孙某窜至毛家港镇小河口村,盗走一农户家刚卖掉棉花的23000元现金。11月27日中午.孙某又盗走马蹄拐村一农户家的现金和金银首饰。12月1日,公安县公安局毛家港派出所民警将孙某抓获。

民警得知当天正是他19岁的生日后,当即为他煮了一碗面条和三个荷包蛋.从小就缺少他人关爱的孙某望着眼前热气腾腾的面,再也忍不住,开始嚎啕大哭。办案民警感触到.这又是一起因家长疏于管教而导致孩子误入歧途的事例,每当事情发生后,悔恨的不止有孩子,还有家长。民警提醒所有父母,在忙于生计的时候,一定要抽时间关心孩子.教育孩子。

参与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儿童常常出入游戏厅、网吧、赌博场所等,多有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恶习,在物质利益驱使下,他们往往为满足钱财欲望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一旦遇到反抗.就会诉诸暴力。办案民警说,除网吧之外,当前一些摊店销售的凶杀、虚幻、色情等方面书籍也受到小孩子的追捧,留守少年儿童因为缺乏管束.很容易受此误导走上歧途。

据专家介绍,一些留守儿童10至12岁开始出现逃学、好争斗、小偷小摸等行为.随着辍学后走上社会,逐渐沾染上不良社会风气,13岁左右就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7岁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高峰年龄。总体上看,留守少年儿童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实施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儿童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法纪意识差,多为“法盲”。办案民警说,一些留守儿童认为只有杀人放火属于犯法,把盗窃、抢劫、强奸等行为当做简单的犯错误.并没有意识到其后果有多严重。

“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措施,部分学校探索‘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与留守少年儿童结对子,完全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在当前不少家长确实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的情况下。这一做法对留守少年儿童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应大力推广。”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说。

7.在美国,强制性规定义务举报人与预防儿童虐待同等重要。大部分州都有自己的举报法.其中规定义务举报人从医生、教师、法律顾问到健康服务人员,甚至一些州将冲洗相片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内。对于义务举报人而言,发现了虐待行为却不报告的,会受到罚金或短期监禁。有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为他们不报告而给儿童带来的伤害。

在儿童保护措施最发达的美国,政府设置了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儿童局。为了尽量保护孩子的成长环境,美国不会轻易剥夺原生家庭父母的监护权,对于有虐童倾向的父母.会安排专门的心理工作者对其父母进行心理矫正辅导。评估合格者才能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这些社区庇护所、评估机构以及心理干预机构都是儿童福利保护的配套机构.连同司法介入一起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儿童保护体系。据统计,美国目前有40万儿童不是生活在自己亲生父母的家里.而是生活在“儿童保护服务处”安排的家庭里。该组织在救助受害儿童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日本。早期发现、早期应对是防止虐童案件的重心。日本政府强调警方拥有确认儿童安全为目的的“入室调查权”以及对监护人面谈、勒令改正等权力.同时还要求负责学生保健的老师应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受虐征兆。

在日本每一个都、道、府、县都有儿童保护中心,专门收容被父母虐待的儿童。日本厚生劳动省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日本全国共有206个“儿童咨询所”,其中128家同时设有“临时保护所”.基本覆盖日本各地。

新西兰的立法对于儿童的保护严谨而周密。当地电视台曾报道一则案例:一位刚移民到此的父亲.在街上打了自家孩子一耳光,最后这位父亲被法庭判罚6个月的监禁。在新西兰法律还规定:凡是14岁以下的儿童不能独处,必须有其父母和监护人的看护,否则就是违法。

新西兰救助儿童的福利机构大多是由政府组织的.他们一旦发现有虐待儿童的行为.立即在警方的配合下带孩子离开使他受虐的环境.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诉诸法律还是进行家庭教育。

在香港.儿童虐待防治工作主要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大约提供全港五分之四的社会福利服务.而剩下的五分之一才由政府(社会福利署)提供。政府与社会组织除了是协同关系外.还是一种商业伙伴关系: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雇用社会组织进行项目实施。

香港还编制了《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其中有这样一些细节——“首要确保有关儿童的实时安全”、“不应要求怀疑受虐的儿童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向不同人士或在不同场合重复描述受虐事件”,而关于如何判定父母对儿童“疏忽管理”,《指引》里从“身体物质指标”和“行为指标”两方面规定了二十多条标准。

作答要求

一、“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父母虐待儿童的事件却在我国时有发生。请根据给定资料。概括父母虐待儿童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4”中提到,毕节5个流浪男孩死亡实属人祸而非天灾。你认为这个观点对不对。为什么?(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深入,条理清楚、语言简练。不超过300字。

三、“给定资料5”中提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窘况。假如你是某镇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为避免本镇的“留守儿童”出现类似的生活困难,请为镇政府网站写一份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20分)

要求:

1.内容充实.有逻辑性:

2.语言流畅.通俗易懂:

3.不超过700字。

四、“给定资料7”列举了一些国家和地区各自针对虐童事件采取的做法,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这些做法对我国防治虐童事件有何启示。(15分)

要求:内容具体,有针对性.不超过300字。

五、阅读给定资料,结合实际,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培育祖国强盛之苗”为题,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论述深刻:

2.联系实际.有思想高度;

3.语言流畅.条理清晰:

4.800~1000字。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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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王某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1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5月,王某在当地开设一娱乐城,
自任总经理,为牟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王某聘用何某负责保安,聘用张某协助管理。营业初期,有李某等6名妇女卖淫,李某又将一名刚满13周岁的女孩周某引诱来卖淫。一次,出租车司机朗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娱乐场所,便给王某报信,使娱乐城躲过了公安机关的查处。后公安机关严密侦查,于2005年12月查封了娱乐城,在对卖淫妇女和嫖娼人员的查处中,发现在娱乐城嫖娼的袁某患有严重的性病。据袁某交待,他在一个月前被查出患有严重的性病,但是认为每次使用安全套,不会传染他人,因此一边治疗,一边还经常嫖娟,听说娱乐城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周某,后曾嫖宿过这个女孩。幼女周某也指认,曾与袁某嫖宿过。(1)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何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3)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4)司机胡某通风报信的行为在刑法上该如何定性?(5)袁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如何定性?(6)王某具有哪些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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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1999年9月,赵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罚执行3年后,赵某于2002年10月1日被假释。因游手好闲,
赵某在经济上一直很拮据。2005年8月初的一天,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赵某将钱某的儿子绑架至自己的亲戚孙某家里。赵某自感文化水平低:便请粗通文墨的孙某代自己给钱某写一封措辞强硬的信,威胁钱某必须在三天内4万元人民币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就将对钱某的儿子不利。钱某报警后,小孩及时得到了解救,赵某、孙某都被抓获。被羁押期间,赵某如实、主动地揭发了邻居李某的盗窃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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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应当受到刑事惩罚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
行为中不构成犯罪的是()。

A.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饿死

B.机械工人不按规定修理机器,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C.成年人钱某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孩子溺水,钱某发现后可以及时救助而未及时救助,致使小孩被淹死

D.过路人看见孩子溺水不救,致使孩子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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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南某懂得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后,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下列对南某及其丈夫孙某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只应当对南某进行处罚

B.对南某的丈夫孙某不应当处罚

C.应当对南某和孙某一同处罚

D.孙某实施教唆行为,对其应当按照黄某的行为,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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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人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千米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的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罪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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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走入森林约5
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的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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