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且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
要求:为甲公司和乙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由于该交易没有商业实质,应该按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补价不会影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甲公司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换入资产支付的运杂费=230-203411.7-35.72=222
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B222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7
存货跌价准备20贷:库存商品230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银行存款13.7乙公司
借:库存商品——
A170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银行存款
11.7贷:库存商品——
B180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