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原股东分配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准其优先认购新股的方式,即按老股一股配售若干新股,以保护原股东的权益及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上述融资方式是指()。
A.增发
B.定向增发
C.配股
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增发
B.定向增发
C.配股
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第1题
A.优先股的权利
B.所有股东的权利
C.参与优先股的权利
D.优先认股权
第2题
(一)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A、B、C三位股东于2002年12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出资协议规定,A、B、C三位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35%和25%。有关资料如下:
(1)2002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表所示(各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有关法律手续已经办妥):
出资者 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A 270 50(专利权) 320
B 130 150(设备) 280
C 170 30(轿车) 200
合计 570 180 50 800
(2)2003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决定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计划在2004年2月10日支付。
(3)2004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加入本公司,将甲公司注册资本由原800万元增至1 000万元。D股东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原材料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材料计税价格为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10%的股份;其余的100万元增资由A、B、C三位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银行存款出资。2004年12月31日,四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并取得D股东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法律手续已经办妥。
要求:
56. 编制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收到出资者投入资本的会计分录(“实收资本”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57. 编制甲公司2003年决定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应付股利”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儿
58. 计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出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
59.编制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收到A、B、C股东追加投资和D股东出资的会计分录。
60.计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增资扩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3题
股份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若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券,则按()顺序进行分配:①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支付清算费用,③缴纳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⑤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A.①②③④⑤
B.②①③④⑤
C.③②①④⑤
D.③①②④⑤
第5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个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可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决时,股东必须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有表决权
第6题
A.增加公司的募集资金
B.保护原有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C.确保公司股份能足额认购
D.保证普通股股东在公司增加资本时能保持在股份公司原有的持股比例
第7题
A.能保证普通股票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
B.能保护原普通股票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C.确保公司股份能足额认购
D.增加公司的募集资金
第9题
A.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B.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C.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D.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第10题
A.资本公积
B.投资收益
C.未分配利润
D.盈余公积
第11题
1998年1月,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据我国《公司法》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食品公司的生产规模,食品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即由现有股东按照目前出资比例继续出资,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万元。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3个股东赞成,2个股东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赞成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64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64%;反对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36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36%。股东会结束后,董事会通知所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增资方案中确定的出资数额。2个反对增资的股东拒不缴纳出资。董事会决定暂停这2个股东1998年度的股利分配,用以抵作出资。这2个股东不服董事会决定,以食品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