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1)试说明犯罪集团的成立要件;
(2)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
(1)试说明犯罪集团的成立要件;
(2)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
第2题
A.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参与的全部罪行
B.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指挥的全部罪行 ()
C.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组织的全部罪行
D.犯罪集团在预谋犯罪的范围内所犯的全部罪行
第3题
下列关于枪支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是()。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将所配枪支作为借债质押物质押给他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B.《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C.《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D.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第4题
A.法定解释
B.文义解释
C.司法解释
D.目的解释
第7题
第9题
第10题
由于印花税条例没有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某公司对有关股东借款未履行纳税义务。理由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附件》只就“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求缴纳印花税;股东借款双方无任何一方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因此并不构成纳税义务。
该公司向查账的税务官员解释,而税务官员坚持认为仍需就其上述合同缴纳印花税。该官员称:企业的补税是征税行为,如企业不服可先缴纳税款,然后向上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10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第24条“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第26条第1款“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以及,第26条第1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该公司正式书面呈报上级税务局核定。
结果基层税务局查账所撤销原来意见,通知某公司此等合同不必缴纳印花税。
请问从上述案例得到什么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