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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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据此,对于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有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2题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下列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男性可以行使选举权
第3题
A.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对于故意杀人、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4题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5题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6题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被剥夺政治权利
B.判处管制,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C.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第7题
A.在写求职信时,正文里介绍自己的情况时,由于在求职信后面大都附有个人简历,所以基本情况不必写得过于详细
B.在写求职信时,简历的撰写要讲求条理,要遵循由近及远的顺序
C.为了增加被录用的机会,也可以说明除了首选岗位之外,自己还可以胜任哪个岗位的工作
D.求职信的称谓要尽可能做到明确、具体,最好不用“相关人士”、“有关领导”之类过于泛化的称呼
第9题
A.FMEA 应(shall)作为识别特殊特性的工具
B.FMEA 应(shall)使用 AIAG 的 FMEA 手册的表格
C.FMEA 应(shall)作为控制计划的输入
D.FMEA 应(shall)由多方论证的方法进行
第10题
A.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精神病人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加入美国国籍的小王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小张不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