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材料一:
“中国式假离婚”
在中国,一些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暂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
材料二:
“买房式离婚”
2010年10月,限购令政策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某地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妻连续两次离婚的荒唐事,假离婚大潮汹涌而来。某区民政局甚 至挂上“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标语。今年9?30新政出台后,首套房贷适用范围扩大,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人数大幅下降,连提供“假离婚证”的都少了一 半多。
“拆迁式离婚”
2014年7月媒体报道,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很多地方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卖户口现象,有的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经离婚,甚至有人家祖孙三代都在同一时段内离婚,其中还有80岁老太太拄着拐杖去离婚。
“上学式离婚”
嘉兴的李先生介绍,按照户口划分学区,当年儿子应当进入当地吉水小学,但是夫妻双方一心想着让儿子念实验小学,有人建议他们通过离婚来实现心愿,“离婚后,让儿子跟着我落户到单位的户口,那么不用走后门就可以自动划入实验小学学区了。”
材料三:
假离婚现象的出现,带来了许多隐患。律师分析道: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爆发 埋下隐患。假离婚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主要是大家对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假离婚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我们的公共政策在制定的时候更需要充 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让更多假离婚站出来糊弄政策。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
阅读上述材料,分析产生“中国式假离婚”现象的原因,并就如何遏止这种现象谈谈你的建议。
第6题
A.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用(任)、调任手续、核定工资
B.财政部门不得纳入预算范围
C.公安部门不得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第7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已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8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9题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