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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福果是出生于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幼年随母去法国,在法国定居直到死亡。福果无子女,无兄弟姐妹,无
遗嘱。母亲、妻子都先于其死亡。其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血亲向法国法院要求继承其在法国的遗产。 经查,按巴伐利亚的继承法规定,本案原告有继承权。而巴伐利亚的冲突法规定:继承适用死者“事实上的住所地法”。而按法国的继承法,本案原告无继承权,其冲突法规定,继承适用死者属人法。
本案如应用反致制度。结果会这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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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如应用反致制度。结果会这样?为什么?
第1题
A.他出生于英格兰的一个贵族世家。
B.他出生于英格兰中部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
C.他毕业于牛津大学,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
D.他出生于苏格兰一个农民家庭。
第4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不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的是()。
A.婚生子
B.非婚生子
C.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
D.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
第6题
“(1) 信用证的要求是:清洁的已装船的海运提单,你们却是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2) 规定不许转运,但根据你们提单上的记载,显然货物是经过转运到曼谷港,故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现无法付款,单据暂由我行代保管,速告单据处理意见。”
请问:应如何答复?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成立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