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应及时口头、电话或书面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组织负责人报告,就操办规模、邀请范围等做出承诺。并在事后()个工作日内填报《靖煤集团公司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报告表》。
A.5
B.10
C.15
D.20
A.5
B.10
C.15
D.20
第1题
A.5
B.8
C.10
D.15
第2题
A.5
B.10
C.15
D.20
第3题
2017年年初,这样一条消息引起热议:贵州省凯里市“两办”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办法》规定如下:
除结婚酒、丧葬酒以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丧葬酒席操办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
严禁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同一酒席只设一个礼金登记薄,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操办婚嫁酒席时,非酒席操办当事人,一律不准以电话、信息、传话通知等方式邀请他人吃酒,违规视同违规操办酒席。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须由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党员干部申报,事前填写《凯里市干部职工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纪委备案;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操办丧葬酒实行事后报备制度,以共同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人员在丧事后10日内书面向所在党委(党组)和有干部管辖权的纪委(工委)报备基本情况。
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问题】
请从法治角度评析上述案例。
第5题
第6题
A.办公室
B.负责党风政风室
C.案件审理室
D.案件监督室
第10题
A.100人
B.120人
C.150人
D.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