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东方机床厂诉华星进出口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的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应当如何处理?( )
A.双方共同管辖
B.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D.双方都不再管辖本案
A.双方共同管辖
B.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D.双方都不再管辖本案
第1题
A.河北省应急管理部门
B.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
C.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部门
D.河北省石家庄市应急管理部门
第2题
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中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第4题
A.中国内地
B.美国
C.中国香港
D.德国汉堡
第5题
车辆维修时丢失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案情简介]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北京银行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人保朝阳支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中盗抢险条款的规定赔偿北京银行因车辆在维修期间丢失索赔的保险金17.92万元。
2003年6月16日,北京银行为其分支机构滨河路支行所有的本田阿科德小型客车一辆,向人保朝阳支公司投保了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附加险中的盗抢险等险种。当日,人保朝阳支公司向北京银行签署了保险期限自2003年6月19日起至2004年6月18日止的车辆保险单。
2004年4月15目晚,北京银行司机将保险车辆驾至某汽车维修企业。次日,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接到北京银行员工报案,称该车辆被盗,北京银行向人保朝阳支公司索赔至今未果。
第7题
车辆维修时丢失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案情简介]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北京银行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人保朝阳支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中盗抢险条款的规定赔偿北京银行因车辆在维修期间丢失索赔的保险金17.92万元。
2003年6月16日,北京银行为其分支机构滨河路支行所有的本田阿科德小型客车一辆,向人保朝阳支公司投保了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附加险中的盗抢险等险种。当日,人保朝阳支公司向北京银行签署了保险期限自2003年6月19日起至2004年6月18日止的车辆保险单。
2004年4月15目晚,北京银行司机将保险车辆驾至某汽车维修企业。次日,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接到北京银行员工报案,称该车辆被盗,北京银行向人保朝阳支公司索赔至今未果。
第8题
A.改地址:河南省 安阳市 林州市 明珠小区 程政风 15138897487
B.改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丽都河畔 杜海涛 13653315879}
C.改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 友谊北大街385丽都河畔 杜海涛 13653315879}
D.改地址:{杜海涛 13653315879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 友谊北大街385丽都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