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第1题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第2题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第3题
A.王某
B.李甲
C.李丙
D.李乙
第4题
A.甲,赵某以前因抢劫被其处理过
B.乙,是赵某舅舅的邻居
C.丙,在参与本案侦查工作前,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丁,案发前曾经人介绍与钱某吃过饭
第5题
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内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第二天得以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现金并交付乙公司。
问题:
第6题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第7题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 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第8题
2003年7月,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公司。
2003年8月,丙公司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丙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甲研究院就与“A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为“A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丙公司已经就相同发明创造在甲研究院申请日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甲研究院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甲研究院经过调查认为,丙公司无权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是:第一,王某作为“A治疗仪”的发明人,在甲研究院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该产品应当属于甲研究院的职务发明;第二,甲研究院实际于2002年5月就已经完成“A治疗器”的发明,而“A治疗仪”的发明创造完成时间是2003年6月,因此,“A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甲研究院就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王某在获悉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发明权转让给丙公司之后,以乙公司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丙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3年10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无效。
问题:
第9题
A.甲,是赵某的父亲
B.乙,是李某的哥哥
C.丙,在参与本案侦查工作前,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丁,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接受钱某父亲的宴请和2条香烟
第10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