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形之属于党委(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进行责
A.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
B.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以致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或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C.班子其他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未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以致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D.未执行干部驻点调研、三解三促、接访下访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重视、未妥善处置,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
E.未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监管不力,以致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