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第4题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第5题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即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第6题
A.董事长既可由中方担任,也可由外方担任
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C.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D.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总经理必须由他方担任
第7题
合同签订之后,到有关的审批机构申请审批,审批机构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获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该合营企业宣告成立。后来,该合营企业与某市一房地产企业签订一经济合同,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决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后来双方决定诉诸法院,法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审判。合营企业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涉外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据此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
问:⑴双方签订的未经修改的合营企业合同有何不妥之处?
⑵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
第8题
A.1996年8月10日
B.1996年7月10日
C.1996年9月10日
D.1996年10月10日
第9题
(1)合营企业系由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于2001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2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④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1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问题:
第10题
某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订了一份投资方案。该方案的有关要点如下:
(1)在上海寻找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移动电话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2)在北京寻找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举办一家生产医疗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