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对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做了明确规定。下列
A.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票、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
B.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C.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减收公布票价80%的优待
D.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