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从事下列()工作
A.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B.应当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
C.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D.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E.应当宣传文明行为、文明礼仪、文明范例,批评和谴责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