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20年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则甲餐饮企业当月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万元。
A.0
B.3
C.6
D.4.5
A.0
B.3
C.6
D.4.5
第1题
A.23
B.10
C.22
D.8
第2题
A.住宿费
B.餐费
C.场地租赁费
D.其他服务费
第3题
A.2
B.4
C.15
D.30
第4题
A.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的纳税人不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金融服务,适用6%税率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D.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纳税人可从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中选择最优惠政策享受
第5题
A.设立之日起
B.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
C.满3个月起
D.2019年4月1日起
第6题
A.纳税人当期可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超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B.按照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C.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D.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8题
A.当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B.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继续抵减
C.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D.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第9题
A.226÷(1+13%)×13%-3.6=22.4(万元)
B.226÷(1+13%)×13%-5.1=20.9(万元)
C.226×13%-5.1=24.28(万元)
D.226÷(1+13%)×13%-5.1-3.6=17.3(万元)
第10题
A.22万元
B.18万元
C.13.63万元
D.6.53万元
第11题
A.18万元
B.15万元
C.37.5万元
D.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