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案例 信用卡透支纠纷案
案情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
被告:某县百货公司。
×年5月13日,某县百货公司委派其出纳员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财务室出具的担保书,在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县支行办理了持卡人为该公司经理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单位卡)一份。×年5月14日,被告将其所有的大厦在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监证仲裁登记手续,评估价值为204.48万元,仲裁意见为最高限额担保贷款143万元。×年9月9日,被告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原告担保贷款75万元。次年1月17日,被告以外出购货为由,向原告申请金穗卡超限额透支20万元,透支期限三个月,并以其上述房产作抵押担保。原告经审查后,逐与被告签订金穗信用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并于同年1月23日将该合同约定款额20万元划入被告持卡人的存款账户,供被告支取。此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酿成诉讼。原告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该20万元透支款本息。
被告汝南县百货公司答辩称:原告所诉属实。但是,因经济困难,请求延期还款。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而产生。原、被告签订此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使用章程》之规定,其从合同中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故原、被告所签订的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及其从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应依法予以保护。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透支款,且经原告多次追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是引起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透支款本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不能清偿,变卖被告掘押物,原告对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3题
第4题
A.人民币
B.美元
C.日元
D.新加坡元
E.澳大利亚元
第5题
A.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B.借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C.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D.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E.借款人在农信社开立金燕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第6题
有关证券交易步骤说法正确的是()
A.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账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账户
B.客户委托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
C.债券的清算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
D.清算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
第7题
A.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B.借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C.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D.借款人信用状况良
E.借款人在我行开立金燕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第8题
A.中国农业银行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度
B.某法人金融机构为弥补信贷资金缺口,拆入一笔资金
C.某法人金融机构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出现收支不平衡,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
D.某法人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投资房地产
第9题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③④②
D.①②④③
第10题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D.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