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企业2005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核定的全年
计税工资总额为100万元,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10万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年计算的折旧额为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为6万元。管理费用中含有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万元,投资收益中含有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要求:(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应交所得税;
(2)编制计算应交所得税和交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1)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200+(超标的工资费用)10-(少计提的折旧费用)1+(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国债利息收入)2)]×33%=68.97(万元)
(1)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68.9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8.97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8.97
贷:银行存款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