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朴某抚养。2012年朴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朴、赵二人共同抚养。后朴某因车祸死亡。朴某死后()。
A.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
C.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D.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A.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
C.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D.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1题
A.接受张的请求
B.驳回张的请求,指定李的妹妹为监护人
C.驳回张的请求,指定女孩的外祖父母或祖父为其监护人
D.确定张某与李某的妹妹同为监护人
第2题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抚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第3题
第4题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张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张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第5题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的义务进行赠与
第6题
2010年初,王某与其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王某索性在外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王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用。李某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借外债10000元用于日常生活。
2011年初,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王某痊愈出院后继续与田某同居。
2012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抚养孩子。王某不同意离婚。
问:
(1)本案应否判决离婚?
(2)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如何确定王某、李某二人父母赠与的房屋、电器及王某受伤所获赔偿金的归属?
(3)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所借外债府如何定性与偿还?
(4)根据本案情况,如李某在离婚诉讼时要求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第7题
第8题
A.谢某、钱亮、王某、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B.钱亮、钱小颖、王某、钱某母亲
C.钱亮、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D.谢某、王某、钱亮、钱小颖
第9题
周某(男)与吴某(女)于1995年5月1日结婚。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难以共同生活下去。
2006年8月27日,妻子吴某提出离婚。双方于2006年10月17日协议离婚,约定:一、婚生子小明归妻子抚养,丈夫周某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小明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夫妻各分担一半,至小明能独立生活时为止;二、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有财产具体分割如下:房屋一处归妻子吴某所有,由吴某一次性支付给周立新25万元;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归吴某所有;丰田汽车一辆归丈夫周某所有;建设银行存款12万元,由两人平分,各得6万元。
2007年初,吴某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用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另外开户投资于股市,获利达20万元。吴找到周,主张这一部分财产自己也享有所有权,应当与周某平分。而周某却认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现在的20万元财产应当归自己所有。多次协商不成后,吴某于2007年6月起诉至法院,认为协议离婚前周某炒股所得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自己不知情,周某未如实告知,对于周某这一部分隐匿的财产,要求法院进行再次分割,由周某支付自己人民币10万元。而周某则辩称已与吴某协议离婚,双方已经进行了离婚财产分割,不应再进行财产分割。
问题:离婚时周某隐藏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吴某是否有权请求重新分割?
第10题
A.余某可通过遗嘱指定其父亲在其身故后担任甲的监护人
B.余某可与前妻协商确定由前妻担任甲的监护人
C.余某可与堂兄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堂兄为自己的监护人
D.如余某病故,应由余某父母担任甲的监护人
第11题
A.张某收买被拐的五岁幼童王某,想给自己当儿子
B.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欲勒索其父母
C.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并欲将王某带至外地出卖,途中张某被抓获,王某得救
D.张某为了不让前夫看望孩子,让保姆将孩子带回老家藏匿。前夫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将孩子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