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厂,共2层,建筑高度为8m。釆用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该厂房北面
1.该厂房内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请说明理由。答:(1)该厂房内首层防火分区划分不符合要求。 (2)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1条规定,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多层丙类厂房防火分区为2000平方米,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面积可增加1倍,为4000平方米。而该厂房一层防火分区面积为4500平方米,超过规范要求,故不符合要求。 2.该厂房内布置办公室、休息室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答:(1)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符合要求。 (2)理由: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防火隔墙和1.00h不燃体楼板分隔,并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该厂房内布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均符合上述要求。 3.该厂房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足够,若不够应采取哪些措施?答:(1)该厂房与北面、南面、东面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与西面办公楼防火间距应为14m,实际为10m,不满足规范要求。理由:该厂房为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多层丙类厂房;其北面为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汽车轮毂抛光车间,4层,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南面为耐火等级为二级的玻璃制品仓库,5层,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东面为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水泥刨花板加工厂房,3层,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西面为一栋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办公楼,5层。该厂房与北面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14m,实际为20m;与南面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12m,实际为15m;与东面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12m,实际为15m;与西面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14m,实际为10m。故该厂房与北面、南面、东面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与西面办公楼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2)该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降低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当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由丙类降低至戊类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为8m。 ②提高厂房的耐火等级,并对己建的办公楼进行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0m。 ③同时提高厂房和办公楼的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办公楼相邻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④同时提高厂房和办公楼的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厂房相邻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⑤拆除两座建筑之间的陈旧建筑或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4.什么是中间仓库?中间仓库与该厂房所采取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答:(1)中间仓库是指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房内存放从仓库或上道工序的厂房(或车间)取得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的场所。 (2)中间仓库与该厂房采取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理由:该厂房内设置的中间仓库“储存主要布料及半成品”属于丙类中间仓库,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本案例厂房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乙级防火门与车间进行分隔,故不符合要求。 5.该厂房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答:(1)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度不符合要求。理由: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度应根据楼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1000×0.6/100=6m,共计安全出口4个,所以每个疏散外门净宽度应不小于1.5m。该厂房每个外门净宽度为1.2m,故不符合要求。 (2)二层疏散楼梯间净宽度不符合要求。理由:地上建筑疏散楼梯净宽度应根据本层及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即1000×0.6/100=6m,共计4部楼梯,所以每部楼梯净宽度应不小于1.5m。该厂房每部楼梯净宽度为1.2m,故不符合要求。 (3)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理由:三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丙类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40m。该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不大于50m,故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