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该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
(2)计算确定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
(3)编制该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4)若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款为0.9元/股,其他条件不变,则计算确定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并编制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资本公积”科目须写出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
(1)计算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
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100×1.54-2=1 52(万元)
(2)计算确定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
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100×1=100(万元)
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超过其面值总额的差额=152-100×1=52(万元)
上述差额应一次冲减资本公积(殷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应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万元,冲减后尚余52-20=32(万元)
再冲减盈余公积30万元,尚余32-30=2(万元)
剩下的2万元冲减未分配利润。
(3)编制该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借:股本 100(100×1)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
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贷:银行存款 152
(4)若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款为0.9元/股,其他条件不变,则计算确定该公司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并编制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
=100×0.9+2=92(万元)
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100×1=100(万元)
回购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低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
=100×1-92=8(万元)
上述差额应全部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股本 100
贷:银行存款 92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