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于()修订,于()公布执行
A.2020年1月22日 ,2020年1月23日
B.2021年4月6日 ,2021年4月13日
C.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5日
D.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13日
B、2021年4月6日 ,2021年4月13日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