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相关病例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放置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时有效封口,喷洒有效氯()mg/L含氯消毒剂于医疗废物袋表面或再套一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后,方可回收,标签应标注“新冠肺炎
A.1000
B.2000
C.5000
D.10000
A、1000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