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失信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A.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
B.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C.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D.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ABCD
解析: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失信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80%以上;(二)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三)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四)除特殊情形外,不适用存样留像放行措施;(五)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六)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七)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八)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