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况可能无法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A.买方通过公积金组合贷购房
B.债主为个人
C.债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D.债主为非合作银行机构
D、债主为非合作银行机构
A.买方通过公积金组合贷购房
B.债主为个人
C.债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D.债主为非合作银行机构
D、债主为非合作银行机构
第4题
汽车抵押货款案例
1998年11月20日,被告某水疗中心从原告某家具公司处购买家具,总金额为56万元,原告交货后,被告给付部分货款,余欠10万元。1999年10月25日,双方就欠款10万元,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被告某水疗中心一次性向原告某家具公司支付家具款10万元,其中有7万元以实物作价形式支付,即以一台切诺基213型汽车抵家具款7万元整,另外3万元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汽车归原告所有,一切有关汽车的事宜均由原告负责,被告某水疗中心将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原告承担。并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告水疗中心保证汽车手续齐全,如有违约,对方损失由一方补偿,补偿不少于1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某水疗中心将他人卖给自己的汽车交付给原告某家具公司,原告同被告在汽车交易市场办理了汽车交易手续等,发生费用1万余元。后原告持车辆档案等手续开车前往其住所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管理所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对过户、转籍登记车辆进行检索信息查询比对时,发现该车与网上被盗车辆信息相符,并对车辆进行了检查,发现车辆的架子号有明显改动痕迹,当日将车辆扣押,并移交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后在侦察无果的情况下,准许取回被扣押车辆,原告司机到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取车,并为该队出具了收到切诺基213型车一台的收条,然后,原告司机到被扣押汽车存放地点汽车维修厂(刑事警察支队存放此处的)取车,该厂告知被扣押车辆已转至异地仓库存放和不能开动,原告司机未取回也未见到被扣押车辆,该汽车一直存放在汽车维修厂。案件在审理期间,原告持车辆档案再一次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该车过户手续而被拒绝。
原告认为,被告应按协议赔偿原告10万元。被告认为,与原告签订的以车抵债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在办理车籍手续时,只是因公安机关怀疑是盗抢车辆予以扣留,后刑警队也未破案,并已通知原告单位取车,说明此车并非被盗车辆。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第5题
A.抵押人依法移交的押品或权属证书应及时办理入库或进行统一保管
B.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经登记生效的押品,应按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取得的登记证明应真实有效
C.对于公司股票和股权等与公司经营情况弱相关的押品,无需建立押品价值动态监测机制
D.押品所担保的我行债权已部分清偿,抵押(出质)人要求释放押品的,在报原审批机构同意后,经办部门需按还款进度分次办理解押手续,不得提前返还押品或权属证书
第7题
A.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向储蓄机构说明情况,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及存款人存折、存单要求储蓄机构给予支取
B.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向网点提供了储蓄机构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
C.存款人死亡后,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
D.存款人死亡后,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第8题
第10题
A.交付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B.如果已交付产权证书,且已经由李四使用,没办理过户手续,应由李四办过户手续
C.只要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给其李四即可
D.或交付房屋,或交付产权证书
第11题
A.甲的房屋赠与行为适用《合同法》
B.甲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撤销赠与行为
C.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可以撤销赠与
D.乙有权要求甲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