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上,侵略是对一个国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最严重的破坏,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下列不属于侵略的是()。
A.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侵入攻击另一个国家的领土
B.一个国家在遭到外来武装攻击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武力措施进行反击的权利
C.一个国家使用武装部队封锁另一个国家的港口海岸
D.一个国家允许另一个国家使用其领土对第三国进行攻击
A.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侵入攻击另一个国家的领土
B.一个国家在遭到外来武装攻击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武力措施进行反击的权利
C.一个国家使用武装部队封锁另一个国家的港口海岸
D.一个国家允许另一个国家使用其领土对第三国进行攻击
第1题
A.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B.服从大局,注重实效
C.坚持改革,适应发展
D.全面动手,形成合力
第2题
国防是()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A、国家
B、军队
C、集体
第3题
A.联合国大会通过讨论要求伊朗允许核查小组进人伊朗进行有关核试验问题的调查
B.荚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军事力量,在没有经过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空袭
C.俄罗斯打击午臣武装分子
D.欧盟各国融合的步法不断加快
第5题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第6题
A.镇压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的反抗
B.调整国与国的关系,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
C.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D.组织、调节和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第7题
A.制造民族分裂
B.制造国家分裂
C.损害国家主权完整
D.损害国家领土完整
第10题
(一) 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是法律(人定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人定法必须符合这种自然理性要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把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结合在一起,认为法(人定法)是管理社会的人为了公共幸福而制定、颁布的理性规则;近代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基础不是大自然,也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类理性,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是立法者以及一切人的永恒规范,该学派还认为,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不允许政府以及任何人侵犯。
(二) 孟德斯鸠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
(三) 奥地利著名法社会学家艾利希认为,“法律史上已经证明,最初,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国家范围以外的。司法并不来自国家,而是根源于国家存在以前。”事实上,艾利希所研究的法律,主要是指“活法”,在他看来,法律是社会秩序或人类团体的内在秩序,因而不能把国家制定法看成是法律的主要部分,有些法律虽然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但仍然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
(四) 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丁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每一实在法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的或间接的设立的。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一般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五) 马克思在评论资产阶级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