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者于2008年5月份以3.2美元/盎司的权利金买入一张执行价格为380美元/盎司的8月黄金看跌期权,以4.3美元/盎司的权利金卖出一张执行价格为380美元、盎司的8月黄金看涨期权;以380.2美元/盎司的价格买进一张8月黄金期货合约,合约到期时黄金期货价格为356美元/盎司,则该投资者的利润为()美元/盎司。
A.0.9
B.1.1
C.1.3
D.1.5
A.0.9
B.1.1
C.1.3
D.1.5
第1题
A.2.5
B.2
C.1.5
D.0.5
第2题
2008年6月,某投资者以5点的权利金(每点250美元)买进一份9月份到期、执行价格为245点的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美式看涨期权合约,当前的现货指数为249点。6月10日,现货指数上涨至265点,权利金价格变为20点,若该投资者将该期权合约对冲平仓,则交易结果是()美元。
A.盈利5000
B.盈利3750
C.亏损5000
D.亏损3750
第3题
A.187
B.200
C.387
D.400
第4题
A.278
B.288
C.296
D.302
第5题
A.益利
B.亏损
C.不确定
D.不变
第6题
A.价差扩大了11美分,盈利550美元
B.价差缩小了11美分,盈利550美元
C.价差扩大了11美分,亏损550美元
D.价差缩小了11美分,亏损550美元
第7题
韩国某贸易株式协会社(买方)与中国某矿产进出口公司(卖方)于2008年10月10日订立购销60吨钼铁合同一份,合同规定:货物每千克为9.4美元;采用FOB方式交货;交货地点为中国天津港;交货时间为2009年1月底以前。2009年1月10日,卖方给买方发函,要求发货给买方并要求买方开出信用证,买方于同年1月20日发来函电,称“变更交货港天津为韩国釜山,价格条件由FOB改为CIF’,卖方收到函后,认为买方的要求不合理,恰逢此时钼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涨,遂于同年2月10日回电提出:“同意FOB天津改为cIF釜山,每千克钼铁应为26.5美元”。买方于2月15日复函,提出“维持FOB天津不变,交货时间为2009年3月底以前”。卖方已了解到伦敦金属交易所报出的钼铁价格急剧上涨,而买方不愿提高价格,遂复函提出:“不能于3月底以前交货。”以后,钼铁价格在2月25日涨至每千克30美元,3月30日涨至34美元,此后一直维持该价格不变。买方因多次催促卖方交货未果,遂于2009年8月20日提起仲裁,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卖方以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存在显失公平及合同履行中遭遇情势变更为由予以抗辩。(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 问:
根据本案买卖双方函电来往,可否认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已经变更?为什么?
第8题
第9题
A.盈利1250美元/手
B.亏损1250美元/手
C.盈利500美元/手
D.亏损500美元/手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