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7月,寻淮洲、乐少华、粟裕等领导的红七军团改称(),经福建北上到闽浙皖赣边区,与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组成红十军团
【选择题】1934年7月,寻淮洲、乐少华、粟裕等领导的红七军团改称(),经福建北上到闽浙皖赣边区,与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组成红十军团。
A、北上先遣队
B、北上抗日先遣队
C、北上抗日救国队
1934年7月,寻淮洲、乐少华、粟裕等领导的红七军团改称(B、北上抗日先遣队),经福建北上到闽浙皖赣边区,与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组成红十军团。
【选择题】1934年7月,寻淮洲、乐少华、粟裕等领导的红七军团改称(),经福建北上到闽浙皖赣边区,与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组成红十军团。
A、北上先遣队
B、北上抗日先遣队
C、北上抗日救国队
1934年7月,寻淮洲、乐少华、粟裕等领导的红七军团改称(B、北上抗日先遣队),经福建北上到闽浙皖赣边区,与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组成红十军团。
第3题
A.1934年10月至1936年10月
B.1935年10月至1937年10月
C.1931年1月至1933年1月
D.1932年7月至1934年10月
第7题
A.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
B.后世君王,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
C.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D.天下为主,君为客
第9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76~80 题:
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
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为工伤。
第 76 题 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第11题
A.①②
B.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