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甲公司拟参加某大楼装修投标,向德国乙公司询价购买500套灯具设备,以更确切地估算投标标底,并
双方合同关系成立。理由如下:根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受要约人基于对该要约的信赖已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在本案中上海甲公司去电时已明确写明询价的目的并将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告知对方。上海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的要约后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所以乙公司的要约不得撤销双方合同成立。
双方合同关系成立。理由如下:根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受要约人基于对该要约的信赖已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在本案中,上海甲公司去电时已明确写明询价的目的,并将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告知对方。上海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的要约后,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所以乙公司的要约不得撤销,双方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