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思想家认为:“正其理则万事一,一以贯之也”、“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又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这位思想家可能的朝代和作品是()。
A.战国时期、《呂氏春秋》
B.西汉中期、《春秋繁露》
C.北宋时期、《二程全书》
D.明朝时期、《阳明全书》
A.战国时期、《呂氏春秋》
B.西汉中期、《春秋繁露》
C.北宋时期、《二程全书》
D.明朝时期、《阳明全书》
第1题
一个思想家或艺术家,没有比把作品写到生命上更令人 。本雅明是这种人如其文的思想家,文字与生命贯彻着忧郁的气质。忧郁性格的人,建立的同时永远潜藏一股自我毁灭力,以否定来肯定一如从忧郁撷取力量。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惊心动魄
B.动人心魄
C.胆战心惊
D.触目惊心
第2题
A.张经理主持分析的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风险一定更小些。
B.张经理和王经理在工作思路存在着差异,但不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C.重大决策应采用张经理的工作思路,对一般性决策则应采用正确的工作思路。
D.王经理的工作思路不符合科学的决策过程要求。
第4题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第5题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第8题
A.苏格拉底
B.安提干
C.普罗泰格拉
D.柏拉图
第9题
(一) 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是法律(人定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人定法必须符合这种自然理性要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把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结合在一起,认为法(人定法)是管理社会的人为了公共幸福而制定、颁布的理性规则;近代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基础不是大自然,也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类理性,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是立法者以及一切人的永恒规范,该学派还认为,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不允许政府以及任何人侵犯。
(二) 孟德斯鸠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
(三) 奥地利著名法社会学家艾利希认为,“法律史上已经证明,最初,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国家范围以外的。司法并不来自国家,而是根源于国家存在以前。”事实上,艾利希所研究的法律,主要是指“活法”,在他看来,法律是社会秩序或人类团体的内在秩序,因而不能把国家制定法看成是法律的主要部分,有些法律虽然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但仍然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
(四) 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丁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每一实在法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的或间接的设立的。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一般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五) 马克思在评论资产阶级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