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三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李四,约定用途为居住使用,月租金7000元,押一付三。根据民法典回答下列问题:(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5年,每年租金增长6%,该约定是否有效?(2)北京房租整体上涨,张三认为房租过低起念反悔,以该租赁合同未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请问能否得到支持?(3)李四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的管道出现漏水,请求李四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冰箱的维修义务由谁承担?(4)若负有维修义务的人拒绝维修,相对人可以获得何种救济?(5)李四希望对房屋的墙面重新刷漆,请问是否需要经过张三同意?(6)李四未经张三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王五,请问张三可以获得何种救济?(7)在租赁期内,张三将房屋卖给王五,请问李四享有何种权利?(8)李四承租房屋后一直与赵六同住,后李四因意外去世,请问赵六能否继续居住?
答案
暂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