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投资3 500万元成立“某特色山庄”,发展旅游业。赵某投资3万元成立“花卉店”,从事鲜花种植、租赁业务。领导能力强的谢某被选任为镇供电所所长后,该所很快成为全镇的龙头企业。材料中出现的经济主体所属的经济成分依次是()
A.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国有经济
B.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D.外资经济 私营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A.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国有经济
B.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D.外资经济 私营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第1题
第2题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z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3)委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 21 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7年4月 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2007年4月 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 11 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召集并主持首次股东会。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如果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刑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第3题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o⊙)
C.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
D.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
第4题
A.某私募基金公司通过网络以股权认筹方式向公众融资从事股票投资
B.甲物流公司通过贷帮网将公司持有的一定比例的股份,以每股3000元转让给投资者
C.乙公司通过爱合投网站将公司电玩项目的20%股份转让给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以3万元为起点
D.丙与丁以股东身份各自出资500万元设立某网络公司
第5题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合同对合伙企业无效
C.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6题
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15万元)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有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
C.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张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第7题
A.8:1
B.3:1
C.4:3
D.6:1
第8题
A.696525.91元
B.716405.50元
C.717421.68元
D.724564.56元
第9题
甲乙丙三人于2006年年初签订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丁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甲出资30%,乙出资20%,丙出资50%;(2)由丙负责公司的设立和筹办事务;(3)公司成立后,由丙某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同年3月,丙某以公司的名义与某汽车制造厂订立购车合同,并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告知了汽车制造厂丁公司的情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汽车制造厂向丁公司出售25辆小轿车,10万元/辆,共计250万元,于2006年6月30日前交货,采分期付款方式,首付100万元于交车之日支付,余额最迟于2008年3月1日前付清。同年5月9日丙某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公司设立申请,6月15日丙某以丁公司的名义接受了汽车制造厂交付的所有车辆,并支付了部分货款。7月,丁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丙某遂以丁公司的名义办理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008年1月,共计付款210万元,尚欠40万元,丙某向汽车制造厂出具了欠条,并加盖了公司的公章。2008年2月,丙某病故。汽车制造公司向丁公司索要余款,丁公司拒绝支付,认为合同虽然是以丁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但是当时丁公司并未成立,实际上是丙某自己的行为,因而,所欠债务应由丙某自己承担。汽车制造厂遂以丁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
第10题
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将30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李某。2020年3月20日,王某向李某交付购房款30万元。
2020年3月26日,李某告知王某,其3日前和陈某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将房屋转移登记给陈某。因违约赔偿纠纷,王某于2020年4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事项如下:(1)解除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李某返还30万元购房款及其利息;(3)李某双倍返还定金80万元;(4)李某支付违约金40万元。(5)李某承担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30万元。
李某答辩如下:(1)定金应为实际交付的数额3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应为60万元;(2)王某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责任;(3)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王某未证实实际损失,无权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抗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可以请求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简要说明理由。
第11题
A.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